压力容器年检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8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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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安全环保办公室通知,所有的压力容器需要年检,压力容器年检时必须持有“产品质量证明书”,否则无法正常年检,如需继续使用,必须经过严格的完整探伤和水压检测,费用会数倍甚至十倍于正常年检费。(正常年检费一般是100-200元一台)。
各压力容器使用人,如果没有产品质量证明书,请尽量尽快联系生产厂家,根据压力容器铭牌上的出厂编号请厂家出具“产品质量证明书”。(国家要求厂家对每一台压力容器的“产品质量证明书”至少保留7年)。
要求在10月17日前将“产品质量证明书”交到公共仪器平台。
如果不能年检或年检不合格,超期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报废。
农生院公共仪器平台
2008年10月13日